在北京舉行的2010國際汽車展覽會上,新能源汽車百花爭艷,盡顯汽車商推出新能源車的熱情:曾經展出過新能源車型的比亞迪、吉利、奇瑞再出風頭,上汽、一汽、東風、長安、華晨、海馬、江淮、力帆等也不甘示弱,拿出了自己的展車。
然而,與車展上的熱鬧相對應的,卻是消費端的冷清。媒體披露,盡管一份調查顯示,70%的消費者對于新能源汽車有強烈的購買沖動,但國內銷量排名前30位的大部分汽車公司,在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上,卻僅局限于“已有新能源汽車發展計劃”和“局部商業化示范運行”,遠未達到量產的程度。
這不禁引人思忖:新能源汽車,緣何叫好不叫座?
媒體記者給出了答案。其一,新能源汽車生產批量較小,成本較高,加之服務網點不配套,致使市場接受的程度相對較低;其二,基礎設施制約新能源汽車普及,國內13個城市獲準進行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工作,可至今規劃不到位,投資不足,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短缺,這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瓶頸;其三,新能源汽車是新興產業,處于發展過程,各生產企業采用的技術路線各不相同,難以用傳統的標準來進行評價,而新的評價標準和檢測體系又未跟進,很不完善,這也讓消費者望而卻步;其四,新能源汽車續航里程難以滿足常規需求,即使是較為領先的鋰電池車型的續航里程也很有限,這使得電動車無法滿足長途駕駛的需要。
這些觀點不乏支持者。在接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時,高達70%的消費者表示有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愿望,但同時卻提出一個前提:新能源汽車須保證使用安全,且配套設施、政策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,電池、電機、電控等一系列技術問題得以突破。無疑,解決這個前提,是實現新能源汽車普及的關鍵。
然而,筆者以為,新能源汽車難以普及,還有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,那就是新能源汽車定義的混亂。在國內一家汽車網站上,筆者發現,即便是專家,對新能源汽車概念的理解也是五花八門的:有專家公開說,“電動車等新能源汽車已成為全球汽車工業的新潮流”,明確認定純電動與混合動力、氫燃料電池車都是新能源車;可有的專家卻認為,“只有采用了天然氣、氫氣等才是(新能源車)”,有的專家更批駁道,“電動機比內燃機先出現,把電動車叫作‘新能源車’,是極大的誤解。”還有的則干脆否定新能源車的說法,認為新能源車這個定義本身就“不是很準確”,新能源車的“最好的定義”應是“取代原有化石能源的汽車”。
專家們尚且如此莫衷一是,何況普通百姓?困惑之下,消費者不禁要問:新能源汽車,是不是汽車廠商玩的概念把戲,拿了“新能源”來糊弄人?
所以,要普及新能源汽車,國家權威部門應當對新能源汽車有一個明確的界定,讓廣大消費者清楚哪些車是真正的新能源車,在政策上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扶持,在降低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成本的同時,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宣傳,讓更多的消費者知道,新能源汽車的興起是必然趨勢,使其愿意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。
(來源:中國工業報)最新展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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