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字:環境污染,有機污染物,有機污染物的減排,ACR有機廢氣回收 dbzz隨著霧霾天頻現,人們對大氣污染越來越關注。VOCs作為四大總體污染物之一,是PM2.5及光化學污染的重要成因。因此,國家對VOCs的治理勢在必行。
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是造成環境污染、損害人體健康的主要“元兇”,它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,并直接導致了大氣中PM2.5的形成。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,美國等發達國家就已經開始重視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減排問題。
2010年5月國務院發布《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》,首次將VOCs與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等一起列為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點污染物,提出加大VOCs污染防治。“十二五”期間,VOCs污染治理和防控政策則進入密集發布期,環保“十二五”規劃提出要開展VOCs和有毒廢氣監測,完善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。
目前,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已進入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日程。環境保護部印發的《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》提出,到2017年全國石化行業基本完成VOCs綜合整治工作,建成VOCs監測監控體系,VOCs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%以上。
隨著我國重化工業的快速發展、能源消費的持續增加,加之長期以來我國未將VOCs納入常規污染物管理范圍,VOCs治理行業發展緩慢(2013年我國VOCs治理行業產值僅32~38億元,140多家從業企業中產值過億元的僅有3~4家),近幾年VOCs排放量呈快速增長態勢,2012年我國工業VOCs排放量為2,089萬噸,比2005年增長了約1.7倍,年復合增長率達15.0%。大量的VOCs排放已成為導致我國嚴重霧霾天氣產生的重要因素之一,其污染治理勢在必行。
與發達國家相比,我國VOCs的防控和治理整體上還處于起步階段。從2008年、2009年開始,我國才從國家層面意識到,VOCs的排放會對環境質量、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影響。目前我國VOCs治理與監測市場的技術儲備與立法尚不健全,市場仍處于藍海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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